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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在中世纪,抽卡升爵 第36节

“粮秣,军备,士兵的薪资,训练的场地,这笔钱我恨不得一枚金币掰成两半用。”

“五十名披甲军士?”

高弗雷愣住了。

“洛萨,在圣地,你用这笔钱组织十名骑兵,都要比五十名披甲步兵更管用。”

洛萨有些无奈道:“身为骑士,我无法招揽流浪骑士和他们的侍从,只能雇佣一些骑马军士,他们的战斗力与骑士相去甚远,而且太过昂贵了。”

当初跟马扎尔骑兵一战,骑士跟普通游牧民的战斗力的差距,可见一斑。

洛萨当然知道这个时代,骑兵才是王者,确切来说,一直到大方阵崛起前,骑兵都是当之无愧的王者。

亚历山大的方阵名声再怎样显赫,依旧改变不了伙伴骑兵才是一锤定音的重要因素。

帝国手持方形盾牌,高举鹰徽,战无不胜的军团,也需雇佣蛮族和努比亚的辅助骑兵。

他还手握翼骑兵的鸢尾旗这件骑兵神器,更应该大力发展骑兵了。

但知道归知道,他玩不起。

一匹战马不算喂养它需要花费的粮食,就顶的上好几个披甲士兵的装备了。

“的确。”

高弗雷被说服了,点头道:“你有你自己的考量就好,我的经验未必就符合你的实际情况。”

“今晚在城内休息一晚,明天我们即刻出发,返回伊贝林,你得在那儿,跟那支库尔德骑兵队汇合。”

“走海路?”

“对,伊贝林距离海岸线不远。我会安排你们乘船,北上自海法港登陆,穿过加利利地区,进入阿尤布的势力范围。”

第36章 西比拉公主

告别高弗雷男爵。

天色已晚。

四人准备回返庄园。

天空中,繁星点点,深蓝色的天像是距离地面很近,星辰也仿佛触手可及。

难怪人们会说这里是最接近神的地方。

即使在傍晚,圣地的温度依旧很高,白天汲取了大量热能的地表,如同一个炙热饼铛,烘烤着人们的脚底。

“般若,那些是你的族人吗?”

芙琳吉拉指着路旁,一支束发高冠,黑发黑眸的商队。

般若压根儿没搭理她的意思。

她是鬼族,在人间怎可能有族人?

洛萨对芙琳吉拉解释道:“是宋人,东方那座大帝国的商人——相当于你们那个世界的炎夏帝国。”

他仔细观察着这支商队。

他们有膀大腰圆,身着札甲和皮甲的护卫,穿着短打劲装的奴仆,簇拥着几个穿着红色丝绸华服的男人。

他们眉头紧锁,不知在谈论什么。

洛萨侧耳仔细倾听了一阵,发现周围环境嘈杂,再加上这伙宋人口音很重,他实在难以分辨他们究竟在说什么。

宋人的官话应该是开封话,但与后世的开封话也已大相径庭,若是细致去听,应该还能勉强分辨。

但离远了听,就真是鸡同鸭讲了。

“算了,我们走吧。”

洛萨轻夹马腹,一行人和宋人商队擦肩而过。

现在,跟宋人接触并不能给他带来多大的好处。

或许他能凭借着对宋帝国历史的了解,外加语言优势,能更容易博取对方的信任。

但至多也就能获取一条能够购买到稍微便宜些的丝绸的渠道,他们无法带给洛萨更多的利益。

譬如造纸术,早已传入,如果只是改良的话,未必需要假手于人。

印刷术,他自己就会。

指南针,他知道原理,而且现在他也没组建商船队,开辟新大陆的需求。

至于火药...且不提这个时代的火药威力如何,这帮商人也肯定不会懂火药的配方。

洛萨起码还知道,1硝2硫3木炭,虽然知道这些也没任何意义,因为这是分子系数比,而不是重量比。

他不属于这个时代,外邦人的面孔,也注定他没办法返回宋国,做一根赵氏江山的擎天玉柱。

就是不知,那历史上如上帝之鞭般的鞑靼铁骑,是否依旧会如约而至。

按照自己那个世界的历史,鞑靼铁骑西征,应该已经是几十年后的事了吧?

正出神,前方,一队骑兵纵马驰骋而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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